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商务部日前联合启动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遴选工作。根据通知,由县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领导机构逐级提出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候选单位,各省(区、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领导机构按照遴选标准,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确定本省(区、市)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候选单位并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商务部将组成工作小组对候选单位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网站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候选单位,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商务部联合认定为“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
这份通知明确,原则上各地按照本地区县级行政区划数量2%的比例确定首批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候选单位数量,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可增加1个候选单位名额。两部门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遴选工作,按照申报、审查、公示、认定的程序进行,确保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据介绍,此前各地已积极推进餐饮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商务部于去年年底联合出台了《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遴选暂行办法》,并在广东省东莞市联合召开了示范工程建设现场交流会,进一步推动示范工程的开展。